曖昧,是在一起的前奏?還是只想「搞曖昧」不想在一起? | 女王

許多讀者會問到我關於「曖昧」的問題,先說說「曖昧」這件事吧,曖昧應該是一件很快樂、有趣的事情,讓你身心愉悅、充滿好像戀愛的好心情。但是,曖昧也可能讓人受盡委屈(點播一首「曖昧」),曖昧了半天,到底對方在想什麼?有沒有要在一起?真是一件非常尷尬又不知所措的事情。


其實,如果你不想定下來,也不一定要談戀愛,暫時不確定要不要一段「穩定」的關係,那麼,「曖昧」的確是一件快樂的事。曖昧不用負責,不用有道德標準,而且還可以讓無趣的生活多一點樂趣。重點是,你可以不只跟一個人曖昧,因為你並沒有跟誰「在一起」

但是,如果你要的不只是搞曖昧,你想要的是一段穩定且被公開、認定的「關係」,那麼,拖太久、不知道結果、無法認定關係的曖昧,的確是很折磨人。


所以,「曖昧」有兩種,一種是想要在一起的前奏,從曖昧跳到交往,一認定彼此的關係。另一種只是想要搞曖昧,但沒有要認真在一起。(並不是你們什麼事都做了就算是「在一起」喔!請注意)


如果你要的是想要好好在一起,那麼,你就要避免那種,只想要搞曖昧(包括做了所有的事),卻沒有要正大光明好好在一起的那種人。因為,這樣的人只會消耗你的生命,浪費你的時間和精神,最後就算你痛苦難過,也無法爭取什麼,因為你們根本沒有「正式在一起」。


其實,如果對方真的很喜歡你、很愛你,有了曖昧,就會想盡辦法想要「確定」你屬於他,越快越好。人都會有佔有欲,你喜歡的人,你怎麼不會想趕快跟他在一起呢?如果對方跟你曖昧了很久,至少超過了幾個月、甚至快一年,請醒醒!他真的只是想要搞曖昧而已。不要再替他找藉口了。


甚至,有的人根本自己還有男友、女友,還跟你搞曖昧,你如果真心喜歡他,你覺得曖昧可以等待他有一天選擇你。請不要抱著這個幻想了,如果一個人在有伴侶的情況下還跟你搞曖昧,那代表,他也不是個忠誠的人。如果你真的「扶正」了,你不擔心,跟你一樣的事情再次發生嗎?


如果你們真的是真愛,他會願意為了跟你好好在一起而變成單身。 如果他有千百個理由無法只跟你在一起,要你多包容忍讓,那很抱歉,他其實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愛你,你只是被利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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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聽過有個案例,有女生跟已婚的男人交往,男人的老婆懷孕中,男人甚至跟她說等他老婆生了之後就會離婚,跟她在一起,那個女生也信了(要是我才不信呢,這種薄情寡義的的男人居然連懷孕的老婆都不顧,你還能相信他會全心愛你,給你幸福嗎?你不怕一樣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嗎?),後來想當然爾,男生在老婆生產後就回老婆身邊了,女生也只是傻傻被騙了、被利用,當成男生在老婆懷孕時的性伴侶。我覺得真的太傻!好端端的女孩,你有必要這樣糟蹋自己嗎?


我真心的覺得,如果一個男人可以為你拋家棄子,你最好也不要這個男人了。這樣沒有責任感、薄情寡義的人,你怎麼寄託、怎麼會相信他不會這樣對待你?


很多時候,我們不得不承認,曖昧就只是曖昧,就算你們什麼都做了,你以為這樣就算「在一起」,但是沒有彼此認定前,你們真的什麼都不是。


就像是有些人說跟你「在一起」,但他從來不敢公開你們的關係,在FB不放你們合照,在大家面前不敢牽你的手。甚至對外表明「單身」。


如果你不想變成傻傻的只在曖昧受盡委屈,你或許更要擦亮眼睛,知道你現在搞的曖昧到底是什麼?


如果你真的只是想要享受曖昧、被追求,不想要定下來,那麼,你大可跟那些跟你有一樣想法的人,你們互相喜歡、互相曖昧,也很快樂。因為說難聽一點,你們也只是想要保持自己「開放性」的單身權利,可以多比較、多看看,怕認定了誰,就會失去了身價、失去認識其他異性的機會,那麼,你好好享受曖昧,也是很快樂的事。


但,如果你要的是跟他在一起,一段確定的關係,那麼請不要自己騙自己,曖昧要多久都可以。說真的,真心想要在一起的兩人,曖昧三個月都嫌久了。


如果你真心想要找一個「對的人」想要好好的發展、有未來,那麼,你真的要學會取捨。把那些可有可無的曖昧對象放棄。因為你要懂得放下錯的人,你才有辦法遇見對的人。就像我曾經寫過的,不要騎驢找馬,你要放的下驢,才會找的到馬。你不必把時間花太多在驢身上(驢指的是你不夠喜歡,或對方不夠喜歡你的那些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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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不可能一直不斷的跟那些「你明知不夠愛他、他也不夠愛你」的人搞曖昧,然後整天期望自己能夠遇到真正的幸福吧?那是不可能的。


我甚至可以很大膽的說,如果你只是不間斷的,跟許多人搞曖昧,利用那些曖昧者的好處,享受單身卻又要享受有人為你辛勤付出的感覺(說難聽一點就是把每個曖昧者當作「工具人」),那麼,你不會找到生命中真正的幸福的。


當你用那些可有可無去填補生活的空白,你就失去了時間和精神去珍惜那些值得你愛的人。這真的要自己覺醒、放手、改進,否則,你只會不間斷的在「錯的人」身邊輪迴,然後怨嘆自己為何離真正的幸福那麼遠。


我認為,曖昧都要設立「停損點」,而不是永久的持續不知道何時才會有結果。或者是,我們不願意面對真相,他其實沒那麼喜歡我,或我沒那麼喜歡他。或,我們的關係真的只建立在「曖昧」上,不會有進展。


「曖昧」最重要的是,你要知道你要的是什麼?只是曖昧,還是在一起?最重要的還是雙方要有共同的想法。不用不好意思,開口問對方又何妨?我真心認為,與其拖著時間,不如早點確認。人生,真的沒那麼多時間好浪費。



曖昧可以很美,也可以很傷人,不要以為自己可以很豁達的「曖昧就好」,如果你要的是「好好在一起」那麼,就不要再用曖昧自我安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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